为进一步规范信访行为,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地表达合理诉求,切实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,4月29日,鄂伦春自治旗旗委政法委、旗人民检察院、旗人民法院、旗司法局、旗信访局联合开展《内蒙古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》宣传活动和《信访工作条例》实施两周年宣传活动。

活动中,工作人员向现场群众发放宣传单,逐条解读《内蒙古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》、《信访工作条例》,介绍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及信访群众的权利义务等,积极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,让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深入人心,通过正确的信访途径合理信访、文明信访,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。针对群众提出的疑惑,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解释和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。同时,以宣传《内蒙古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》、《信访工作条例》为契机,对习近平法治思想、宪法、民法典进行普及、宣传,加强群众的法律意识,提高全民的法律素养,从而形成一个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环境。

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,进一步加强了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教育,提升了群众依法有序信访意识,为开展信访工作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,为加强分析研判、及时化解调处矛盾、确保鄂伦春自治旗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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